目前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任职的四名委员之一的Dawn Stump发表了一份声明,澄清了该机构在数字资产方面的权力。
Stump在周一的声明中表示,CFTC被赋予了商品的监管和执法权。她没有明确表示,在该监管机构看来,数字资产是类似现金的商品,但“即使数字资产是商品,它也不受CFTC的监管。”不过,据这位专员表示,该机构有权监管数字资产衍生品,“比如在受CFTC监管的各个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比特币和以太坊期货合约。”
包括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在内的美国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处理美国的数字资产监管和执法。然而,每个机构对加密货币都有不同的管辖要求,这往往会给试图在法律范围内运营的公司带来困惑。
根据这位专员的说法,CFTC应该分析已经被认为是证券的数字资产——因此将属于SEC的监管范围——以确定该机构对同一项目的衍生产品的监管权限在哪里。然而,她澄清说,CFTC对其目前监管的金融产品拥有执法权。
Stump说:“在未经注册或违反CFTC交易规则的情况下,向美国人提供数字资产衍生品的交易平台,将受CFTC的执法权约束。CFTC最近对BitMEX采取的执法行动就是如此,CFTC早在2015年就采取过类似的行动。”
她补充道:
“要确定CFTC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权限,不要问数字资产是商品还是证券,而要问是否涉及期货合约或其他衍生产品。”
在BitMEX案件中,该加密衍生品交易所同意支付1亿美元,作为与CFTC和FinCEN达成和解的一部分。然而,据报道,CFTC也在对币安进行调查,已确定美国客户是否在其上进行衍生品交易,该监管机构还曾对Laino Group提起诉讼,指控其在未进行必要注册的情况下招揽投资者进行BTC、ETH和LTC期货交易。
尽管Stump的立场似乎将许多加密货币置于SEC的监管和执法之下,但她只是监管商品的小组中四个(通常是六个)发声人之一。据报道,CFTC中似乎支持加密货币的专员Brian Quintenz计划在8月底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