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VR陀螺
AI眼镜正迎来新一轮产业复兴。Meta正在大力推广其与Ray-Ban和Oakley合作推出的AI眼镜,据报道,苹果将于明年6月发布其可穿戴产品,甚至连十多年前还曾让“脸上戴着电脑”变得极其过时的谷歌,也重新进入了这一领域。
在2010年代,AI眼镜除了把一部更笨重、更难用的智能手机绑在脸上之外,几乎没有提供更多价值。如今,AI已经将最新一代AI眼镜变成了一种低操作门槛的交互界面,让用户无需低头,就可以实时询问、识别并处理周围环境中的信息。
新一代产品的外观也愈发贴近普通眼镜,形态低调自然,大幅弱化了科技设备的违和感。但技术的“日常化”也催生了新的“旁观者隐私难题”,引发隐私保护领域的警示:被拍摄的路人无法知情并给出授权,这种隐蔽性极强的信息采集方式,是智能手机时代都未曾充分暴露的隐私风险。

“合理隐私预期”下的监管空白
AI眼镜归属于快速增长的可穿戴设备品类。目前美国已有一系列隐私法律适用于这类技术,但普遍存在覆盖范围狭窄、各州标准不统一、法律漏洞明显等问题。
以可穿戴医疗设备为例,《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HIPAA)的监管对象仅为“受监管实体”,包括医疗服务提供商、保险公司及医疗信息交换机构。消费者使用Fitbit、Oura Ring等消费级可穿戴设备产生的数据,完全不在该法案的监管范围内。目前针对这类数据的兜底保护机制,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出台的《健康数据泄露通知规则》。FTC此前就曾依据该规则,对GoodRx、BetterHelp未经用户同意向广告商分享健康数据的行为作出执法处罚。
截至目前,美国已有20个州出台了综合性消费者隐私保护法案,但各州法律在授权机制、适用门槛、执法方式等层面差异显著。例如2018年通过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及2023年修正案,针对个人数据的常规出售与共享采用“选择退出”模式,即除非消费者主动要求平台停止处理,否则其个人数据默认可被收集、共享与出售。

AI眼镜与其他可穿戴设备有一个核心差异:其采集的数据并非只属于佩戴者本人。因此,即便部分生物识别数据保护条款能够覆盖佩戴者,那些未经同意就被拍摄的路人,却几乎没有可依托的法律保护。美国《窃听法》虽可适用,但仅覆盖音频采集场景,且仅在11个要求“全员同意录音”的州,才能成为旁观者的维权依据——即对话中的所有参与者都必须同意录音,采集行为才算合法。
以伊利诺伊州为例,该州虽无综合性隐私保护法案,但属于“全员同意”州,其出台的《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BIPA)采用“选择加入”授权模式,是美国最严苛的生物识别隐私法规之一。但对于公共场所及多数半公共场所的视频拍摄行为,通常仍不在现有隐私法律的监管范围内。
针对上述法律漏洞,部分州已开始出台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项拟议法案提出,“所有在本州生产、销售、使用的AI眼镜,必须配备视觉指示灯,在设备录制音视频时主动提示”。纽约州近期则禁止在法院场所使用AI眼镜,认定这类设备违反州民权法。但对于未来可能全面普及的智能眼镜而言,这些零散的地方干预措施覆盖范围十分有限。
技术迭代下的隐私预期变迁
尽管当前AI眼镜仍属于相对小众的消费电子品类,但市场增长潜力巨大。有行业报告预测,到2031年,全球AI眼镜市场规模将达到当前的4倍。随着产品价格下探至大众消费区间,其普及率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初代谷歌眼镜发布时售价高达1500美元,而如今消费者仅需250-500美元,即可购入具备多种视觉AI能力的眼镜。与此同时,早期产品普遍体积庞大、佩戴违和,还带有明显的社会标签争议;新一代产品则在尺寸、形态与外观设计上,已越来越接近传统眼镜。
随着这类设备日益普及,社会将逐步形成AI眼镜的使用共识,以及对应的规则与社会规范。多数情况下,社会的隐私预期会随技术发展而调整,而非技术去适配既有的隐私认知。

美国印第安纳州近期的一起司法案件就认可了这一现实:“在不远的未来,数百万美国人将行走在摄像头持续覆盖的社区中……随着社会对新技术的接受度不断提升,人们在这类技术场景下的隐私预期也会随之降低。这种持续变化的预期会不断自我弱化。只要政府审慎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其对先进技术的应用大概率不会侵犯社会重新形成的隐私(或‘非隐私’)预期。”
当前针对AI眼镜的法律判定逻辑,很大程度上仍依托1967年确立的“合理隐私预期”标准,而这一标准的约束力正随时间推移不断弱化。美国现有的隐私法律体系本身就是碎片化的拼接网络,仅覆盖少数特定场景,导致那些无法主动表达授权意愿的旁观者,直接暴露在非自愿、无合理依据的信息采集之下。
即便是宾夕法尼亚州H.B. 2603法案这类出于善意的监管措施,要求AI眼镜必须配备录制状态指示灯,本质上也将识别侵权行为的责任转嫁给了被拍摄者。更何况,该法案并未解决另一个现实问题:已有不少用户在设法移除设备上的录制LED指示灯——仅需搜索“AI眼镜指示灯拆除”相关关键词,就能找到数百条教程。如果消费者唯一能识别的录制提示,只需简单操作就能被关闭,那么“通知告知”是否还能算作有实际意义的法律约束?

随着端侧AI技术日益普及,另一个法律盲区也将快速显现:如果人脸等生物特征数据全程不离开设备,即便离线状态也能在本地完成处理,现有的生物识别隐私法律是否还能适用?毕竟绝大多数相关法规制定时,针对的是集中式数据库存储模式,而非如今的端侧本地处理模式。
隐私会成为数字时代的奢侈品吗?
人们很容易将隐私视为享受技术便利的必要代价。这一叙事在过去20年间,已逐渐渗透进美国社会对数据问题的讨论中,而AI眼镜的普及,很可能会将这一现实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彻底摆在公众面前。
在这种叙事下,隐私俨然成了一种奢侈品:只有愿意放弃主流工具、脱离大众生活方式的人,才能保有隐私;而那些被他人设备拍摄的路人,只能在缺乏实质法律权利的环境中,自行控制暴露在监控下的程度。
这是比美国碎片化的隐私法律体系更底层的制度失效。公众舆论压力、媒体报道与民间倡导,都无法替代真正的法律救济。然而,联邦层面的多项立法尝试均进展受阻:2022年的《美国数据隐私与保护法案》、2025年的《美国隐私权利法案》目前均陷入停滞,且这类联邦立法存在成为监管“天花板”而非“底线”的风险——反而可能削弱伊利诺伊州、加州居民当前享有的更高标准隐私保护。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或许可参照此前几起健康数据案件的处理方式,依据《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条介入监管——该条款覆盖不公平或欺诈性商业行为。但FTC这种逐案执法的模式仅能作为临时补救措施,无法替代明确、统一的法律标准。此外,美国最高法院2024年推翻了“谢弗林原则”(Chevron Doctrine)确立的行政机关法律解释权,这意味着仅依托FTC的规则制定权搭建监管标准,其法律基础已存疑。
长期来看,国会立法是最根本的解决方案,即无论可穿戴设备使用者是否授权,都应禁止对未同意的第三方进行生物识别信息采集。迄今为止,国会在该问题上最接近落地的立法尝试,是2020年的《国家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案》,但该法案最终在参议院委员会阶段搁浅。从多方面来看,这项法案基本复刻了伊利诺伊州的BIPA法案,也延续了后者的监管漏洞。

未来的立法方案需填补三大核心漏洞:
第一,将视频与图像采集纳入监管范畴,确保端侧AI不会成为生物识别隐私保护的法律盲区;
第二,将旁观者纳入数据主体保护范围。现行的《国家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案》即便落地,也主要规范设备使用者与企业的权责关系,并未覆盖被拍摄的第三方路人;
第三,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删除权,允许个人要求企业删除与其相关的个人数据。
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核心抉择,是法律能否在下一代技术普及前及时完成迭代。否则,当下的法律漏洞很快就会在技术浪潮下显得杯水车薪。这意味着,我们需要重新界定商业企业默认采集、存储、处理生物识别数据的权限边界;也必须承认,被他人设备采集信息的个体,同样拥有正当且充分的隐私保护诉求,其权利优先级并不低于设备佩戴者。最终,我们需要摒弃只有放弃现代生活才能保有隐私的错误认知。
原文地址:https://www.atlanticcouncil.org/dispatches/smart-glasses-are-the-blind-spot-in-us-privacy-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