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VR陀螺
AI眼镜正迎来新一轮产业复兴。Meta正在大力推广其与Ray-Ban和Oakley合作推出的AI眼镜,据报道,苹果将于明年6月发布其可穿戴产品,甚至连十多年前还曾让“脸上戴着电脑”变得极其过时的谷歌,也重新进入了这一领域。
在2010年代,AI眼镜除了把一部更笨重、更难用的智能手机绑在脸上之外,几乎没有提供更多价值。如今,AI已经将最新一代AI眼镜变成了一种低操作门槛的交互界面,让用户无需低头,就可以实时询问、识别并处理周围环境中的信息。
新一代产品的外观也愈发贴近普通眼镜,形态低调自然,大幅弱化了科技设备的违和感。但技术的“日常化”也催生了新的“旁观者隐私难题”,引发隐私保护领域的警示:被拍摄的路人无法知情并给出授权,这种隐蔽性极强的信息采集方式,是智能手机时代都未曾充分暴露的隐私风险。

“合理隐私预期”下的监管空白
AI眼镜归属于快速增长的可穿戴设备品类。目前美国已有一系列隐私法律适用于这类技术,但普遍存在覆盖范围狭窄、各州标准不统一、法律漏洞明显等问题。
以可穿戴医疗设备为例,《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HIPAA)的监管对象仅为“受监管实体”,包括医疗服务提供商、保险公司及医疗信息交换机构。消费者使用Fitbit、Oura Ring等消费级可穿戴设备产生的数据,完全不在该法案的监管范围内。目前针对这类数据的兜底保护机制,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出台的《健康数据泄露通知规则》。FTC此前就曾依据该规则,对GoodRx、BetterHelp未经用户同意向广告商分享健康数据的行为作出执法处罚。
截至目前,美国已有20个州出台了综合性消费者隐私保护法案,但各州法律在授权机制、适用门槛、执法方式等层面差异显著。例如2018年通过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及2023年修正案,针对个人数据的常规出售与共享采用“选择退出”模式,即除非消费者主动要求平台停止处理,否则其个人数据默认可被收集、共享与出售。


AI眼镜,正成为美国隐私法的监管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