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吴墨编|深海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25年4月17日,帕瓦股份融资净买入28.14万元;融资余额2496.53万元,较前一日增加1.14%。
值得关注的是,3月25日,帕瓦股份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帕瓦股份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帕瓦股份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袁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浙江证监局将依法依规进一步调查处理。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3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3月25日收盘时持有帕瓦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帕瓦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2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条,专利信息16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