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编|深海
2月11日,卓朗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2025司冻0210-3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津02执5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控股股东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金石”)的一致行动人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控股”)所持有的公司2.74亿股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
滨海控股本次被继续冻结股份数2.7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3%。冻结/标记起始日是2025年2月7日,冻结/标记到期日是2028年2月6日,冻结申请人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冻结原因是合同纠纷。
卓朗科技称上述滨海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滨海控股目前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协商,妥善处理股份冻结及债务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已进入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5年2月7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2月27日。截至目前已交易3个交易日,剩余12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告知书》。
经查,卓朗科技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一、卓朗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卓朗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卓朗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本次《决定书》先行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其他相关责任人,中国证监会将另行依法处理。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9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时持有卓朗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卓朗科技成立于2001年,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成员,位于天津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