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出台意见,完善互联网司法在线诉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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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院两周年之际,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出台《关于为促进北京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互联网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职能作用,为促进北京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创新了互联网司法便民利民机制,通过大数据进行诉讼成本、诉讼风险、诉讼证据分析,为当事人提供精准诉讼服务,引导当事人选择合理的解纷方式。建立“示范诉讼+多元调解”机制,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和信息化建设优势,依法妥善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中的潜在、批量案件,力争通过一次样板式庭审、一份示范性裁判、“一揽子”引导纠纷高发企业高效处理。

同时,《意见》提出要完善互联网司法在线诉讼机制,健全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诉讼途径。发挥小额速裁审理优势,推行要素化裁判文书,提升简单知识产权纠纷审理效率和案件周转速度,有效推动简案快审,充分发挥电子诉讼的便民性和效率优势。

在互联网司法智能化应用方面,加快实现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互联网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持续落地互联网技术应用的司法新场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设成效,为世行评估提供新的最佳实践样本。

北京互联网法院还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完善确权、登记和公示等基础功能,形成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以各类型化案件为突破口,发现治理漏洞,调动社会资源,输出治理范式。推动司法数据、政务数据与社会化数据平台对接,推进“天平链”与“版权链”“融信链”等行政、行业数据的跨链融合,建设版权、金融等纠纷类型的协同治理机制。

在案件审判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将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注重体现损害赔偿梯度化和差异化保护,通过司法裁判、类案审判指引等明确网络环境下新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保护范围。依法妥善审理网络交易纠纷,依法制裁电子商务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司法裁判明确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商业使用规则及边界。依法制裁网上侵害人格权行为,对网上侵犯财产权行为予以规制,加大对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

《意见》明确将积极开展冬奥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调研,加大对体育赛事领域涉奥运标识、会歌、吉祥物和赛事转播等典型案件的研判,加强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北京互联网法院还将立足国际形势变化,探索互联网纠纷涉外管辖规则,做好涉外互联网纠纷案件审理工作,保护中国公民与企业域外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陀螺科技 文章作者:火鸟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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