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港版沙盒到美版无异议函,数字资产免死金牌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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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斯

编辑:大侠


算力说

香港证监会近日宣布将数字资产相关投资行为纳入沙盒监管,被业界普遍解读为利好消息。同样的,欧美国家也在不断尝试金融科技和区块链领域的监管创新,例如英国的沙盒和美国的无异议函,它们都为区块链产业的合法合规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监管信守的金融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之间的平衡,是否被飞驰的技术打破,这或许是“沙盒”引发的监管启示录。


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声明表示,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纳入证监会监管沙盒。

香港证监会官方新闻稿

香港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证监会将在监管沙盒内探索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是否适宜受到规管,并会观察有意从事相关业务的平台营运者在沙盒环境中的运作情况,以及它们能否符合建议的监管规定。

 

业内普遍认为,香港对数字资产领域启动监管沙盒,是交易所的重大利好。火币集团副总裁翁晓奇随即表示,声明反映了香港监管机构的务实态度,将有利于平台与监管层形成良好互动。

 

据算力智库了解,香港证监会早在去年9月29日就已设立监管沙盒,这次是首次将数字资产相关企业纳入其中。与以往香港对数字资产的模糊态度相比,此次沙盒新政为规范相关数字资产投资行为,甚至实现未来的合规合法,迈出了重要一步。

 

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亟待监管创新

 

其实,沙盒并非因区块链或数字资产而起,而是源于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兴起。彼时在全球范围内,各类新型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产生了众多不确定性和巨大的投资风险。


近年来,区块链因其原生金融属性,以及“炒币”、ICO等饱受争议的投资行为,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关注。在明确打击违法金融行为的同时,是否将区块链和数字资产相关的金融行为纳入沙盒监管、如何监管,并以此寻找未来合法化的路径,也成为各国政府努力解决的问题。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6年首创监管沙盒,允许金融科技创新机构在适用范围内测试,FCA监控测试过程并做出评估,以判定是否给予正式监管授权。

而在大西洋彼岸,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是美国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机构,在美国金融领域拥有绝对权力,其局长由美国总统直接任命。过去7年内,CFPB向美国金融机构开出的罚单总额达到120亿美元。

去年9月,CFPB向美国网贷平台Upstart发出“无异议函”,成为该机构在监管创新方面的一次重要尝试。这是该机构首次颁布此类文件,此举意味着Upstart可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免于执法或监管行动。

美国CFPB前高级官员、美国联邦政府首位金融科技部门负责人及署长高级助理、首张无异议函主要推动者全丹近日在一次闭门会议上对算力智库表示,无异议函是一项重大政策创新,CFPB也是美国唯一一家推出该制度的银行监管机构。据悉,由全丹策划的沙盒将于近期全面推出。

 

据全丹介绍,即便在美国成熟的法律体系内,也会存在监管的模糊地带——没有一条红线指明合法或违法。当监管机构也不知道某一市场行为是否合法时,通过无异议函就能告诉相关企业,只要满足一定条件,监管机构就不会对其追责。

 

他告诉算力智库,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无异议函确实发挥了效用:Upstart网贷平台不仅让更多美国“少数族裔”人群能够获得贷款,同时还降低了违约率。

 

“尽管我们不确定是否能通过无异议函彻底解决现有问题,但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尝试”,全丹说道。


他认为,无异议函和沙盒都是很好的工具,但不能把工具变成目标。该份无异议函的意义绝不在于未来发出更多无异议函,而是在于其指导性意义。也就是说,如果再出现一个Upstart,它就能明白应该去做哪些事情可以免于监管处罚,而无需再申请无异议函。


美国CFPB前高级官员、美国联邦政府首位金融科技部门负责人及署长高级助理、首张无异议函主要推动者全丹

金融监管不易,区块链监管更不易

 

事实上,无论是无异议函还是沙盒,凡与法律合规这些敏感领域相关的,从概念到实现难免会经历波折。

 

“在CFPB金融科技办公室建立之初,没有金融机构愿意出来和我见面。它们都怕说出的话会成为证据而对自己不利。直到半年后,互信才逐步建立,才有公司主动来联系我们”,全丹回忆了CFPB“创业”初期的艰难。

 

而首张无异议函的推出也曾饱受争议。“所有人都很惊讶,CFPB怎么能做这样的事,尤其是人权倡导人士,认为这个先河一开,就会有很多人趁机作恶。”

 

无论如何,CFPB的无异议函还是发出了。而区块链的监管,或许更难。毕竟,无异议函诞生在金融这样的强监管领域,并且还有CFPB这样明确的监管主体。但区块链目前在大部分国家都处于弱监管甚至无监管状态,监管主体亦不明确。

 

对此,全丹认为,用弱监管或无监管来描述现状并不准确。对于区块链,监管部门是不知道如何去监管。因此会有很多公司申请无异议函或进入沙盒,就是为了寻求“合法性”。以英国沙盒为例,许多进入企业都因此获得了“合法性”,也获得了投资者的信心。从这一角度来看,无异议函和沙盒的作用十分明显。


 

真正的监管竞争是制度竞争,而不是技术竞争

 

一直以来,国内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企业对沙盒的期盼尤为突出。

 

以P2P行业为例。有业内人士告诉算力智库,一直以来P2P创业伴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牌照制度,如果企业出现问题,创业者很有可能锒铛入狱。在此背景下,像无异议函一类的机制就能提供一定程度的豁免。

 

但显而易见的是,从中国内地法律体系及政策氛围来看,沙盒机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恐难实现。这不仅有操作层面的难度,更由于各方对沙盒机制认知的不同。

 

就在去年香港证监会首次设立沙盒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就明确表示:金融科技具有很强的风险特征,必须加强监管。美国对金融科技穿透式监管、功能监管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但监管沙盒并不合适中国。

 

孙国峰指出,从国际经验看,监管沙盒实施对象都是初创型企业,自我发展动力不足,需要鼓励发展。相反,我国市场比较大,金融科技机构自身发展动力强,在此背景下如果再实施监管沙盒,很多大中小型金融科技机构都会来申请,很可能容纳不下如此多的机构。

 

对此全丹认为,现在全世界有几十个沙盒,大多数在实践层面并不“美好”,只起到了风向标作用,更多是为了吸引创新公司。但这也并非坏事,它们可以鼓励创新。

 

他同时指出,沙盒在控制过度创新方面同样可以发挥作用。许多创新的金融科技和产品如果在影响力未知的情况下流入市场,由于不知如何被监管,会有意无意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最终很可能会被监管“打压”,这时沙盒就能起到缓冲作用,让监管机构在了解相关产品后再制定法规。

 

全丹表示,金融科技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滞后的,有时候虽然某些产品有违法之嫌,但也在提醒我们,到底是应该去改变产品,还是去改变法律。如果能通过沙盒了解产品如何运作、获得反馈,就能为改变现有法律法规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更重要的是,沙盒可以使监管部门能有机会掌握一手资料以帮助其完善监管制度。此外,监管部门可以利用沙盒制定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措施,这样可以保证新技术新产品能够得到安全的测试。

 

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理事长郭宇航对算力智库表示:“从无异议函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政策创新能被很好地激发和保护,这表明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真正的监管竞争是制度竞争,而不是技术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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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陀螺科技 文章作者:算力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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