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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斯
编辑:生煎
算力说
稳定币余温尚存,STO又成了热门话题。简单来说,STO比ICO更合法,比IPO更便捷,因而成了众多区块链项目的融资方式“新宠”,随之也诞生了许多为发行STO提供各类服务的企业,一条服务产业链业已形成。那么,究竟何为STO,又有怎样的门槛和限制?算力智库就此话题,独家对话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石伟。
区块链世界的一大魅力就在于学无止境——即便不谈区块链本身的技术问题,也总有让很多人耳目一新的热点话题层出不穷。比如,在人们还没弄明白稳定币时,STO又火了。
根据调研链Insight Chain(INB)最近的调研结果,有43.7%的投资者表示会考虑参与STO。其中,58.3%的投资者认同STO对现有资产进行通证化是一个全新领域,可能将在2019年开始爆发。
而区块链业内人士则对STO的看法褒贬不一。
Bitmaga CEO茅毅锋表示,STO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市场。与ICO相比,STO对监管更加友好,很有可能变成一种新的方式标准:在发股的时候就可以变成一个股票,这样就只有一个投票权,可以投资任何公司和任何系统。
李笑来则认为,STO并不是新东西,过去一直有人在做这样的事情,只不过又换了个新名词拿出来而已。“当然我不否定STO的作用,但我不认为它是值得关注的趋势。”
迅速蹿红,何为STO?为何STO?
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石伟对算力智库表示:“近几个月来,STO成了许多行业峰会上的热门话题,也有很多客户纷至沓来咨询STO相关事宜。”
为什么STO突然就火了?这或许还得益于ICO的乱象。
石伟坦言,以往的ICO发行,有很多项目都非常不靠谱,只需要“3W”即可实现,即:网站(Website)、白皮书(Whitepaper)、钱包地址(Wallet address)。这些项目本质上与区块链技术毫无关系,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号发行各类空气币。市面上众多ICO代币的价值只是建立在白皮书上,那些项目在融资完成后有种种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白皮书兑现承诺,往往造成代币价格在交易所波动巨大,甚至被庄家控盘。另外,还有一些项目也因为没有KYC和AML监管存在着洗钱问题。
STO,顾名思义是证券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之意。而与证券代币形成对照的,自然是区块链世界最常见的实用型代币(Utility Token),也就是ICO中所指的代币。
以这样的方式区分“Token”(代币)的不同种类,是基于其法律属性的分类。
实用型代币不是一种投资,代币持有者对于公司没有任何拥有权或股份,但可以用实用型代币来获取公司未来的某些产品或服务。
证券代币在法律意义上代表了传统的、私有的证券,可能是公司股份、基金或信托份额,也可能是未来预期分红、利润、奖励积分、对某种资产的部分拥有权等。
证券代币发行(STO)可以使持有者拥有公司的某种所有权益,并且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合法监管,还要经过KYC(客户调查)、AML(反洗钱)、合格投资者审查等。
相比ICO,STO的优势非常明显。
对投资者来说,STO因受到监管,可以大大减少欺骗性项目。投资者可以拥有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权(如股份或其他形式的拥有权),也可以接触更多的资产类别(如艺术品或者不动产),投资流动性更佳(更易变现)。
对项目方而言,STO比传统融资方案(如IPO)更简单快捷及廉价、合法合规、可以接触到全球的投资者(须符合当地法律要求)、与用户/社群有更多的互动(用户拥有项目权益,因而积极性更高)。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token才是证券代币呢?
石伟告诉算力智库,这一问题恐怕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答案。因为各国法律不同,对于“证券”的认定也有所不同。
以美国为例,证券的发行和出售必须在SEC登记注册。而SEC认定某种金融产品是否为证券就通过豪威测试(Howey Test)来判断,这一测试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投资的是否为金钱或者资产;第二,投资于一个共同事业;第三,期待获取利润;第四,不直接参与经营。
简言之,如果存在中心化的第三方机构在运营某一数字货币,且投资者可能从中获取回报,那么这样的数字货币就具备证券属性。
显然,若以豪威测试来检验,当前市场上的大多数项目都可认定为证券。因为绝大部分项目都由中心化的第三方运营,且投资者在购买token时都期待获得利润。
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石伟
STO怎么玩?
目前全球许多国家把ICO定义为证券发行,而大量区块链公司也都想把实用型代币(UtilityToken)发展成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尤其在ICO被定性为非法的国内市场,“合法监管”四个字对于今天区块链项目的吸引力可见一斑。
究竟如何实现STO呢?据石伟介绍,以美国为例,主要有三种途径,分别对应了三条法律。
第一,Regulation D - 506(c)。在此方案下,STO只能面向合格投资人,融资没有上限,但有12个月禁售期。通过该条法律STO不需要SEC批准,方便快捷。
第二,Regulation A+ JOBS Act Title IV。在此方案下,STO没有合格投资人限制,但需要SEC许可,财务信息也需要审计,被SEC通过概率较低。融资上限为2000万(Tier 1)或5000万美金(Tier2),最低200万美金。通过该条法律STO因需支付律师和会计费用而成本更高,且有持续性申报要求。这一方式更类似于传统IPO,但可以比IPO更加快捷和廉价地获得资本。
第三,Regulation CF JOBS Act Title III。这一方案比较适合小型项目,最多可融资107万美元,无需合格投资人但须满足某些收入条件。该条法律要求STO在SEC备案,且有12个月锁定期。
如果证券发行是在美国之外的地区,根据Regulation S则不需要根据美国证券法第五条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由此可见,STO并非ICO的2.0版,更不是项目方轻松融资的新捷径,而是存在着不少限制。
首先,STO难以从所有投资者获得投资。与ICO相比,STO可能存在合格投资者要求。以美国为例,合格投资者指的是过去两年的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或与配偶收入总计超过30万美元)或拥有100万美元资产(不包括自住房)的投资者。
其次,STO可能存在禁售期,如上文提及的美国RegD和Reg CF的禁售期为1年。
此外,STO的合规性会涉及到各项成本的增加,如律师费、审计费、发行机构和咨询机构的费用、发行完成后各项披露义务所产生的费用等。从这一点来说,STO要比ICO耗费更多时间和金钱。
石伟认为,取决于项目方的需求以及其证券代币所持有的属性,项目方也可以寻求在美国以外的其它国家例如新加坡、英国或澳大利亚发行STO。 但STO有它特定的应用场景,并不是所有企业或项目都能发行STO。如果投资者并不认可这些代币的价值,或者对于未来可预期的收益以及流动性存疑,则STO发行很难成功。
他进一步表示,从目前来看,一些房地产项目,艺术品以及能在未来带来稳定分红的项目更具有STO发行的潜力。现在各国的监管机构对于STO还没有给出明确的态度和发行标准,但并不妨碍其可能成为企业未来的主流选择。
确实,随着STO需求的增加,已有许多机构都在提供STO相关服务。如发行机构POLYMATH、Securitize、TOKENSOFT等。又如提供合规服务协议的HARBOR,它可以帮助降低STO的合规成本。而在交易所类别,则有OpenFinance、Mercury Trade等。一条STO服务产业链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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