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信息信披违法违规被罚900万元,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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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林宜采 编|深海

10月17日,同辉信息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同辉信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同辉信息及其下属子公司科影视讯、北京威尔文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同辉(北京)数智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同辉信息披露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以下简称《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同辉信息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017.3万元、961.7万元、1497.61万元、1806.53万元,分别虚增利润1046.43万元、814.86万元、737.48万元、587.82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财务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同辉信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的罚款;二、对戴福昊给予警告,并处以11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700万元的罚款。另对戴福昊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三、对崔振英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0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另对崔振英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四、对姬海燕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五、对赵庚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六、对李刚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31日收盘时持有同辉信息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同辉信息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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