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吴墨 编|深海
4月14日,日海智能发布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据公告,日海智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案件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自公司前次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3件,涉及金额合计1293.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306.1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987.46万元。
日海智能称,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或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月3日,日海智能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2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公司或子公司与多个主体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0件,涉案金额合计26756.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增至79件,涉案金额合计55556.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公司经自查,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上述案件情况。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日海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结合公司存在自查自纠、配合调查等情节,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日海智能成立于2003年,上海锡玉翔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