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披露公司子公司借款合同违约进展,或还因信披问题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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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3月25日,ST聆达发布关于公司子公司借款合同违约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ST聆达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借款合同违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神光”)无力偿还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到期的债务,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约1106万元,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公司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基于公司现状,无法按上述要求履行代偿责任,已形成合同违约。

子公司格尔木神光近日收到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下发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函》,正式宣布全部借款本息提前到期,要求格尔木神光于2025年3月26日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剩余贷款本金约1.86亿元及相应的应还利息,罚息及复利),并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将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进行追索。

ST聆达称,公司目前无法按上述要求履行代偿责任,可能导致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采取诉讼、资产冻结等法律措施,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公司将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保持密切沟通,争取通过展期、分期还款等方式缓解短期偿债压力,避免进入司法程序。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31日盘后,ST聆达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ST聆达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12024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ST聆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聆达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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