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7月22日,卓郎智能发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7月22日,卓郎智能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白鸟湖1号台地金岭路3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雪平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丁远、独立董事谢满林和王树田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月平、监事余舫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曾正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是17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49亿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05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等议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周桢昊律师、卢垚冰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卓郎智能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8号)。
经查明,卓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情形;二、卓郎智能2021年和2022年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新疆证监局认为,本案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新疆证监局调查工作,卓郎智能关联方占用资金已在发生年度予以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一、对卓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潘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20万元罚款;三、对曾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张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7月28日收盘时持有卓郎智能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卓郎智能成立于1993年,卓郎纺织机械成员,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