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华娱乐收购虚拟偶像女团A-SOUL和枝江娱乐的IP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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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乐华娱乐集团宣布以3000万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字节跳动朝夕光年旗下的虚拟偶像团体A-SOUL和枝江娱乐艺人,其中与A-SOUL相关的技术、知识产权(包括代码和版权)、设备和域名,交由乐华娱乐董事长杜华兄弟杜江的公司尼斯未来(Nice Future)负责运营。

而A-SOUL会和隶属于乐华的EOE、量子少年、哆啦Dora等虚拟团体和艺人交由同一家公司运营。

乐华收购A-SOUL一事并未引起太大波澜,其公告里明确指出了收购缘由,更突出IP版权的重要性:“将更高效及有效地提升本公司开发虚拟艺人和进一步经营A-SOUL的综合能力,从而保持本公司在虚拟艺人领域及泛娱乐市场的领先地位。”

当晚,A-SOUL关联厂牌“枝江娱乐官方”在B站确认了相关消息,并补充了两个信息:1.枝江娱乐二期生思诺和心宜也是本次乐华收购资产的一部分;2.团体成员向晚的中之人没有完成签约,因此向晚将会和此前因故退团的成员珈乐一样进入“无限期停止活动”的休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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