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4月14日,佳云科技发布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据公告,佳云科技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普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罗文化”)以人民币198万元转让其所持有的重庆佳迈云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迈云盛”)97.66%股权给浙江兆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盈实业”)。
公司已于2024年3月6日收讫股权转让首期款50万元,普罗文化所持佳迈云盛前述股权已于2024年3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佳迈云盛的经营管理交接手续已于2024年3月13日完成,控股股东已由普罗文化变更为股权受让方兆盈实业。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约定,兆盈实业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后,向普罗文化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48万元,截至2024年10月8日,普罗文化尚未收到相关尾款。普罗文化已收到共计40万元股权转让尾款,剩余108万元仍未支付。
近期公司收到普罗文化与何继华、兆盈实业、杭州天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相关的《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深圳普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何继华、浙江兆盈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天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告名下价值人民币154.81万元的财产,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保单保函》,为上述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告何继华、浙江兆盈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天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54.81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30日,佳云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佳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佳云科技的子公司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导致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佳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6824.8万元,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24万元,占佳云科技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61亿元)绝对值的19.56%,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未及时披露。
佳云科技于2022年1月28日公告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了预计亏损情况,于2022年4月28日公告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佳节文化亏损金额。
综合考虑佳云科技子公司发生重大亏损事项已披露,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各责任人员职责身份、任职期限、勤勉尽责程度等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关联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佳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二、对郭晓群、钟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三、对刘超雄、朱宏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3000股以上佳云科技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佳云科技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