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编|深海
9月6日,ST旭蓝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32号、证监立案字03720240040号),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
公司已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本次立案为第二次立案调查。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ST旭蓝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9月3日,ST旭蓝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ST旭蓝股票(证券简称:ST旭蓝;证券代码:000040)2024年8月30日、9月2日、9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天眼查显示,ST旭蓝曾用名: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2年,北京东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