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尚未实施回购,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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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编|深海

9月8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进展公告。

诺德股份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的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正在加紧推进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过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后,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诺德股份称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于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9月6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9月6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9月6日收盘时持有诺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诺德股份曾用名: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9年,深圳市诺德天下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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