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公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
2026-10-30 20:05:0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信托公司管理信托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不得设置预期收益率,不得以信托产品名义开展为融资方募资服务的投资银行业务,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不得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信托公司管理信托产品,应当履行自主管理职责,不得进行转委托,不得将管理职责让渡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信托公司依法委托其他方代为处理信托事务的,应当履行监督义务,不得因委托其他方而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