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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144/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山梨糖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鉴于申请方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且无效,决定不再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决议自2026年11月23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2905.44.00和382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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